官方: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东北地区抢挖优秀师资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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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中明确指出,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意见》提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支持力度,省级政府要聚焦促进省域内不同地市、县区之间缩小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市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区域经济中心作用,资源配置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县区倾斜。
《意见》表示,各地区在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的同时,可结合实际支持学校适当扩大教室学习活动空间和体育运动场地,为非寄宿制学校提供学生就餐和午休条件。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位化战略行动,促进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建设高速校园互联网,实现班班通。
《意见》称,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配备。
《意见》明确,各地区制定并实施教师发展提升规划,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显著扩大优秀骨干教师总量;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