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格斗初哥零经验下出场遭36秒KO亡 赛前不知对手是“金腰带”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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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名业余的格斗初学爱好者3年前在毫无比赛经验的情况下,站上格斗搏击舞台,对上当时保持11胜0负的“金腰带”选手,结果强弱悬殊下,开赛仅36秒就被击倒昏迷,送院20天后不治身亡,年仅22岁。
事隔3年,陆媒周三(24日)获悉,死者父母事发后已将涉事多方告上法庭,提出百万(人民币.下同)赔偿;法院亦判决两家主办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可是,应由主办方承担的57万余元赔偿款项至今没有兑现,而家属正走法律流程,追加涉事公司的多位股东为案件执行人。

据《红星新闻》报道,事发于2019年11月30日晚,自小喜欢李小龙、只学了一个多月格斗的小龙第一次站上格斗舞台,并作为第六顺位上场。比赛开始时,他和对手王某然互相试探,可当双方接触34秒时,王某然先后踢中小龙右大腿内侧、左侧胸腹部、左侧头面部,用右拳打中左侧头面部,用右腿踢中左侧胸腹部、左腹部。小龙2秒后即倒地不起,先被送往附近的新华医院,后因伤情危重转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最终在同年12月20日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那为何小龙明知自己只学了一个多月的格斗仍敢落场?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原来,他事发前一个多月偶然加了拳击教练吴某川的微信,当时吴邀请他参与30号的比赛,并称对手59kg,跟他一样“水平初级”。他又指是想带小龙去感受一下,“输赢你都有240元出场费”。直到开赛前两天,小龙才收到对手王某然的资料,但他当时对王某然曾获得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旗下的shark拳场的“金腰带”的一无所知。

就这样,0胜0负、一张白纸的小龙对上11胜0负的王某然,最后付出生命。

事后,比赛主办方法人代表石某、徐某文(当时的法人代表)、当事人王某然被警方第一时间控制,后认定为民事纠纷案件。小龙则将主办方、对抗对手、小龙教练以及场馆方、保险公司等多方告上法庭,提出死亡赔偿金、医疗赔偿金、丧葬费等多个项目共计百万元的赔偿。

2021年12月31日,成都锦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据判决文书显示,此次对抗赛主办方存在竞赛组织不规范的行为,主要是未对外发布赛事规程,参赛选手实力悬殊,主办方未对选手进行合理配对、医疗保障不健全、赛前未要求选手提供近期体检报告、裁判员未取得行业协会专项培训证书等。针对各自行为对小龙死亡后果发生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法院最终判决主办方成都野蛮怪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玛门时代娱乐有限公司连带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具体向死者家属赔偿费用总额57万余元,其余40%的赔偿责任由小龙家属自行承担。同时,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的约定保险赔偿责任。

至于其他人,法院认为,比赛中发生伤害不可避免,王某然对抗中并未超出比赛规则要求,不具有侵权性。而教练吴某川仅是提供比赛信息,征得小龙同意,对小龙的死也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已对两家公司出具强制执行书。(红星新闻)

不过事情还没有完结,小龙的亲生哥哥小文透露,他们的父母已年过半百,平时都是在工地上打零工,小龙的去世对其家庭打击沉重,父母的精神状态很受影响。他透露,虽然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已兑现,但案子经过一审、二审至今,他们都没有收到主办方的赔偿款项,连一分钱都没收到。

这也导致小龙的遗体仍在殡仪馆,至今未进行火化处理。小文解释:“现在都不给钱,如果我们把小龙安葬了,是不是后面更不会给钱了?况且,我们担心小龙的死因,主办方会提出异议,要求再次调查,火化后就没法调查了。”

主办方之一的野蛮怪兽公司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红星新闻)

目前,涉事主办方的两家公司还在存续期间,但因为此事都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其中,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野蛮怪兽公司已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其法定代表人、同时是第一被告的石某联系不上。至于玛门时代娱乐公司,经陆媒走访其公开地址,也发现并不能找到该公司。

另一方面,小文透露,法院强制执行后发现两家公司名下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而在律师、法院的建议下,小他再次申请追加两家公司股东为案件执行人。目前,还在等待开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