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杀人焚尸案死刑犯狱中患癌离世 家属质疑遭虐索偿700万被拒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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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一名连环杀人焚尸案犯人,2013年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其减刑,随后被送往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犯人确诊胰腺癌晚期,最终离世。家属因此质疑,其曾遭受饮食、休息、劳动和管教等方面的虐待,并申请逾7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国家赔偿。监狱方面就认为犯人属正常死亡,并拒绝赔偿。

张学忠2013年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其减刑,随后被送往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视觉中国)

据《澎湃新闻》报道,出生于1965年的张学忠是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接连发生3宗杀人焚尸案,酿3人死亡,张学忠作为疑犯被商丘市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

2007年6月,商丘市检方以张学忠犯抢劫罪、盗窃罪向商丘中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商丘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学忠死刑,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学忠不服判决遂向河南省高院提出上诉。及至2013年11月,商丘中院第三次作出判决,维持死刑原判,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其减刑。张学忠再度上诉,被河南省高院裁定驳回。张学忠随后亦被送往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2013年11月,商丘中院第三次作出判决,维持对张学忠的死刑原判。(资料图片)

2022年8月初,张学忠确诊胰腺癌晚期。鉴于监狱治疗条件有限,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监狱方未批准,家属申请当面探望也未被准许。2022年12月,张学忠因癌症在监狱去世,遗体被送往新乡市殡仪馆。

张学忠案申诉代理律师称,他2021年4月2日会见张学忠时,发现其头部、手臂、腿部均有明显伤疤,疑似在监管期间遭到殴打、虐待。张学忠家属亦认为,不能排除他在服刑期间遭受饮食、休息、劳动和管教等方面的虐待是其患病的原因,且患病期间没有得到及时合理的医疗救治,监狱怠于履行医疗保健义务,是导致张学忠死亡的关键原因。

代理律师又指,河南省第二监狱违反了《监狱法》、《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和《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张学忠的家属依据《国家赔偿法》中“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的规定,向河南省第二监狱提起国家赔偿。

河南省第二监狱作出不予赔偿决定。(澎湃新闻)

张学忠家属申请的逾700余万元国家赔偿,包括是赔偿金、丧葬费2136740元;支付张学忠88岁父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1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万元。

周二(16日),河南省第二监狱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并认为,张学忠在监狱服刑期间,监狱对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张学忠不存在遭受殴打、虐待的情形。张学忠患病期间,监狱给予及时医疗救治,充分保障了罪犯及家属合法权益,不存在延误治疗的倾向。

河南省第二监狱又称,张学忠是因病正常死亡,其死亡与监狱的监管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监狱不存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国家赔偿的情形。其家属申请国家赔偿事由不成立,监狱决定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