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受贿1.93亿认罪 择期宣判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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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今日(27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周江勇被指控涉受贿折合人民币1.93亿余元。

安徽省滁州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1年,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周江勇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江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周江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根据资料,周江勇是改革开放以来杭州首位被查的市委书记,也是继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之后,中共十八大后浙江省被查的第三位省部级官员。除此之外,周江勇还是首个被指“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的落马“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