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遗弃瘫痪父至采石场活活饿死 涉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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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男子李某某因瘫痪不能自理,而遭到亲属嫌弃,先后被遗弃至废旧房屋及采石场内,直至被活活饿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案件进行宣判,李某某儿子被判处死缓、前妻被判处无期徒刑、前妻的丈夫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李某某因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被亲属送至被告人儿子李某某、前妻郑某某、郑某某丈夫修某三人共同居住的家中,交由三人照顾。
惟三人不愿供养被害人,便将其安置在同村废弃房屋内,多日不提供食物欲让其死亡,后又害怕被村民发现,便将其转移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废弃采石场内的砬子坑中,未给被害人留下任何食物和水。期间,修某曾多次返回砬子坑中查看,直至确认被害人死亡。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指,认定三名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李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郑某某无期徒刑,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显示,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显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据法官解释,该案件中,三名被告人主观上企图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达到杀害行动不便的被害人的目的,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三人为共同犯罪。李某某对被害人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其非但未尽赡养义务,反对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的亲人心生杀害之念,犯罪手段残忍,罪刑极其严重,而且有违家庭人伦,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