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租住他人家中与女屋主有染 残杀一家4口逃亡19年后伏法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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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一家四口在2000年一个晚上遭全部杀害,凶手王亮俊潜逃19年后在内蒙古落网。忻州市中级法院于2021年以故意杀人罪判王亮俊死刑,他其后上诉遭驳回。经最高法院核准,忻州市中级法院上周五(3月31日)对王亮俊执行死刑。
根据案情,王亮俊曾租住在被害人董某亮(男,殁年40岁)、宫某香(女,殁年36岁)夫妇位于山西省宁武县的家中,并与宫某香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2000年2月28日晚上,王亮俊与宫某香因琐事发生争吵,其后王亮俊殴打宫某香,致宫某香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宫某香死亡后,王亮俊返回董某亮家中欲带走其与宫某香所生女儿,因董某亮不同意,王亮俊即持斧头、菜刀砍击董某亮头面部,致董某亮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时,董某亮的10岁儿子、8岁女儿被惊醒后哭喊。王亮俊因怕影响其逃跑,又持菜刀、斧头砍击两人头颈部,致两人死亡。
王亮俊作案后潜逃19年。在2019年12月13日,王亮俊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一处出租屋内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