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子女考公、参军均受限 全国政协委员倡摒弃规定:无科学依据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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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地法律规定,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子女亦会在参军、考公务员等方面受到影响。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建议,应彻底摒弃相关规定,惟引发众多网民不满。

周世虹建议,应彻底摒弃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子女的规定。(中国新闻周刊)

周世虹说,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子女的规定,回怼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父亲犯罪,孩子一定不是好人吗?为什么要影响他上学找工作呢?有什么科学上或事实上的依据?都是一个惯性思维,我觉得这种思维与现代法治、现代文明相违背的。一人犯罪一人当,你的犯罪是你自己来担当,怎么能把别人的犯罪影响到其他人身上去了?把亲戚的犯罪影响到另外一个亲属,这是很不科学的。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

周世虹指出,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疑犯和被告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周世虹建议,应立即废除有关直系、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改革政审方式,对考生或被政审人的政治表现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并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而不受他人行为的影响或者由有关单位单方认定。

网民点睇:

“那些进去的官员最喜欢这个放开。”
“建议查查这个人,觉得此人有潜在犯罪倾向。”
“有些人是不是在试图为自己铺后路啊。”
“反对,波及子女看似很残酷,但只有这样,才能对潜在的犯罪者产生心理震慑作用。”
“如果说一个法官的父母是贪污犯,一个警察的父母是杀人犯,我们还能期待他公正执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