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全民戴口罩”倡议 未按规佩戴致疫情传播将追责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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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著内地放宽防疫措施,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各地喊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提醒民众做好自我防护。
11日,福建各城市发布通告,提出“全民戴口罩”倡议,强调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2月11日,福建连江、泉州晋江、宁德福鼎、宁德柘荣等地发出通告称,Omicron更具传染性、隐匿性、逃逸性。一旦感染,短期内症状重,表现为全身酸痛、咽痛、高烧等,且新冠病毒侵袭没有所谓的“早阳早解脱”,反复感染有重症风险。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责任人,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责任人,因此发出“全民戴口罩”行动倡议。
倡议要求全民参与,在公共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风险区域建议佩戴KN95或N95口罩。企业单位、公共场所入口等都应做好监督职责。不遵守戴口罩规定,属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据《新京报》昨日(12日)报道,目前已有包括上海、新疆、重庆、浙江在内的10个省份发布倡议通告,提出“全民戴口罩”,筑起阻断疫情传播的第一道防线。各地领导强调,民众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个人防护。
尤其提醒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要始终做好重点防护。张文宏建议,子女去看望老年人时要佩戴好N95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也发布通知表示,孕妇与幼童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佩戴N95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