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0后券商从业者两年炒股累计交易470多万 终被罚没3万余元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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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证监局近日披露,当地一名90后券商从业人员两年炒股累计交易47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获利约1.23万元,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结果除了1.23万元获利被没收,还被罚款2万元。据悉,今次是今年来第10名从业人员因炒股被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993年3月出生的常某洁,自2018年1月起任职国盛证券绍兴平江路证券营业部,执业类别为一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2020年7月,施某静在该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证券账户,同月至2022年6月期间,常某洁通过3个手机号码绑定的设备操作施的证券账户,累计委托下单684笔,买卖金额470.51万元,账户盈利约1.35万元。二人按照10:1的比例出资并分成,因此约1.23万元的违法所得归常某洁。
浙江证监局表示,常某洁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规定,遂决定没收常某洁违法所得1.23万元,并处以2万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已有10名券商从业人员因炒股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就在9月,证监会披露称,孔某熠时任民生证券投资交易事业部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方正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负责人等,期间实际控制并使用其姨夫刘某宁证券账户交易股票,累计买卖成交金额4557.43万元,累计亏损1.33万元。最终,孔某熠被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