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协前副主席黄毅涉受贿 最高检依法作逮捕决定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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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三(14日)通报,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4岁的黄毅是云南瑞丽人,他因涉严重违纪违法于今年3月24日受查。直至8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指,黄毅被开除党籍。
通报批评,黄毅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严重背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抗组织审查。
通报又称,黄毅长期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原则丧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欲膨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人事安排、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强调,黄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北京青年报》报道,“老虎”落马后被指“严重背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的,黄毅是唯一一个。
公开资料显示,黄毅长期在云南省工作,担任过云南省政府秘书长,云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2017年1月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2022年1月18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事项,黄毅不再担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