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远原公安局长历年春节接受“上供” 有企业主以40万元拜年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从业即从警,在30余年里率队破获过多宗上级公安督办案件。
然而,他也因贪腐身陷囹圄。据四川省纪监委近日披露,他多年来春节接受“上供”,有企业主每年春节送上40万元(人民币.下同)“拜年费”给他。
据内地《澎湃新闻》报道,胡小虎,男,1967年2月生,上世纪80年代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他曾任内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威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
报道称,四川省纪检委披露,2014年胡小虎从内江市公安局转到地方任职,担任威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初到威远县任职,胡小虎还保持着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反复告诫自己“江湖险恶”,要求自己与商人老板们接触一定要“坦坦荡荡”、“小心翼翼”。他回忆,当时看到身边一些老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产生厌恶之情,但这种情绪很快被心中的落差感盖过。
胡小虎认为自己是正经大学毕业,但看着有钱的老板,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名字都写不好,却能够呼风唤雨,让他心生羡慕和向往。“我开始选择性地与一些自认为可靠的老板们加深交往,渐渐地我体会到了很久找不到的温暖。”
2014年7月,胡小虎在检查威远县某煤矿作业时,与该矿业公司老板雷某结识,此后便经常和雷某一起聚餐吃饭、喝茶聊天。随着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次数增多,双方的私人关系也逐渐“牢固”。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雷某觉得时机已成熟,给胡小虎送来40万元“拜年费”,希望胡小虎在公司生产经营方面能够多给予支持,并承诺以后每年春节都会送上40万元“拜年费”。
看出了胡小虎的纠结,身边“知心”老板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早为自己做打算,不要到时候位子没了,身体垮了,家没顾到,钱没找到”。胡小虎听从劝说,坦然收下了这笔钱。此后连续6年多,每年春节雷某都会给胡小虎送上40万元“拜年费”。经查,2014年至2021年,雷某仅以拜年名义就给胡小虎送了262万元。
安心收钱的同时,胡小虎也多次给予雷某“特别关照”。2016年、2017年,威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枪爆中队在执法中,先后两次对雷某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一笔笔“巨款”让胡小虎对金钱的欲望攀升、膨胀,春节等节日也逐渐成为其固定接受“上供”的日子。据《“案”理说》栏目介绍,商人李某自2014年起,便雷打不动地分别于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为胡小虎送上“节日红包”,几年来共计送给胡小虎171万元。组织里也流传着胡小虎春节要接受“上供”之说,从辖区内的派出所长到禁毒缉毒大队的大队长,再到县公安局的副局长,总有人趁着年节给胡小虎“表示心意”。
2020年,威远县委原常委、县总工会原主席李磊被留置。曾与李磊共同分管过住建系统的胡小虎四处打探,担心被牵扯,后被其侥幸逃脱。2021年,随着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胡小虎未能再逃过法责。
2021年7月,胡小虎接受内江市纪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因严重违反党内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2月,因犯受贿罪,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8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