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大陆强化制裁台独分子 可终身追责并缺席审判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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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4日),官媒《人民日报》刊发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英津的文章指,大陆将对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采取刑事惩处措施,依法终身追责,并可缺席审判。
文章指,个别“台独”顽固分子不思悔改,继续勾连外部势力进行谋独挑衅,不仅严重破坏台海地区和平稳定,而且侵蚀著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大陆方面将加大对台独顽固分子的制裁力度,依法予以严惩。
文章称,一是进一步公开“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即将更多已被列入清单的人员公布出来,该清单实施精准打击,针对的是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而不是一般追随者,更不是广大台湾民众。“为体现这一点,国台办仅仅点名了三名台当局有关负责人”。但国台办发言人强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上绝不止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三人。今后,大陆方面基于惩罚“台独”顽固分子的需要,将会进一步公开清单。
文章表示,二是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即从实施一般惩戒变为刑事追责,且终身有效。去年,大陆方面对三名“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惩戒,主要是限制出入境自由和经济往来,即“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惩戒措施”。
文章续指,倘若“台独”势力继续挑衅,大陆方面将启动刑事司法程序,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追究清单在列“台独”顽固分子的刑事责任,并且终身有效。大陆方面拟定清单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执行清单也具有充足的司法保障。大陆方面可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将“台独”顽固分子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即使有些人暂时无法缉拿归案,也可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判、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