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超生儿被政府抱走非个案?湖南邵阳10年前3千美金卖超生婴儿
广西全州唐月英和邓振生夫妇因超生且无力缴付罚款,年仅1岁的儿子被抱走,官方称“社会调剂”一事引发内地舆论高度关注。
据了解,内地过去也传出超生婴儿被政府抱走的新闻。2011年《财新周刊》曾独家揭露湖南邵阳超生婴儿被政府以3,000美金“外销”、2014年《中国青年报》报道四川达州一岁小孩因超生被抱走,当时就有“社会调剂”的说法。
2011年“邵氏弃儿”案:超生婴儿被卖至国外
2011年《财新周刊》揭露,湖南邵阳计生部门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名,将10余名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据媒体报道,当中有部分婴儿其实是头胎生育。计生人员向孩子家人收取社会抚养费以赎回小孩。对于缴不起罚款的家庭,婴幼儿被送往福利院“出售”,以收养名义“销往”国外。
2005年,杨理兵和妻子曹志美的女儿杨玲出生不久,就被镇里的计生干部以未交“社会抚养费”为名强行抱走。2009年,杨理兵得到两张女儿照片并被告知女儿已经在美国。
在邵阳,杨理兵的遭遇并非孤例。当地将未婚先育、超生等不符合收养规定的孩子“没收”,并向其家人索要约万元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若家属无力负担费用,计生办伪造文书使婴儿身份变成“弃儿”,送到福利院统一改姓“邵”。改名后由外籍人士收养,福利院获得3000美元“赞助费”,计生办工作人员也会从中得到1,000元人民币或更多的提成。
2011年《邵氏弃儿》报道一经刊发,在海内外引发广大讨论。湖南省委要求全面彻查,邵阳市委市政府以及隆回县委、县政府,开启联合调查。但后来发布的调查结果却否认存在买卖婴儿行为。称涉事的14名婴幼儿中,8名是非法收养的弃婴,5名是当事人隐瞒血缘关系,一名为亲生父母非婚生育,自愿送交给社会福利院。
近日在广西全州“社会调剂事件后”,“邵氏弃儿”报道再次被翻出,但文章很快遭删除下架。
“一胎化政策”严打超生:打烂房子、没收孩子、抢婴儿
1979年,内地29个省区市有27个出台了相关计划生育条例,以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控制生育,落实“一胎化政策”。1980、1990年代,部分地方政府为完成“政绩考量”和赚取“社会抚养费”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严格处罚一胎化政策,造成许多家庭悲剧。
《邵氏弃儿》一文报道,在1997年以前,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是“打烂房子”、“抓大人”。但据湖南邵阳隆回县高平镇村民所称,2000年以后,不砸房子了,改为“没收”小孩。“邵氏弃儿”一案更爆出“抢婴”产业链,政府部门将超生婴儿没收卖至国外。
除湖南邵阳、广西全州外,值得一提地是,桂林市卫健委人口家庭科的邓科长,也证实1980年代当地曾有过“社会调剂”政策。2014年四川达州达川区木子乡也曾出现罗姓夫妇孩子超生被公职人员抱走,经历几次“转送后”孩子下落不明的新闻。
当时罗姓夫妇告上法庭称两人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力缴纳罚款,主管部门在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和“调剂”送养小孩的行政行为时,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和送养及收养小孩的信息,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当地政府承担夫妇24年以来寻找儿子的各项损失150万元。但一审法院驳回孩子父母的全部诉求,案件审理费由败诉一方承担。罗姓夫妇上诉,但二审仍维持原判。
近日广西全州超生儿被抱走新闻,过往超生儿被政府抱走的类似案件再次被翻出,证实并非只是个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在《经济观察报》撰文批评,将孩子残忍地从父母身边夺走,并像物品一样调剂给他人,不仅挑战了基本的道德人伦,而且已经构成犯罪。
他在文中提到,计划生育于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中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被写进《宪法》,计生工作也由此进入全面普及的阶段,“但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并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这是政府行为的一般准则。”赵宏表示,为了遏制计生工作中屡次出现的违法行政,我国于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于计划生育法》,核心目的就是将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推行纳入法制轨道。
赵宏呼吁,除了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政府应调查这些“被调剂孩子”的讯息,更要帮助他们找到回家的路,文中更直言“当年因此(计生部门社会调剂)失散的不是一个,而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