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广东省要求即日起对密接者、入境人员实施“7+3”管理措施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今日(29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通知,要求即日起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即日起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接受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检测。

通知指出,在集中隔离第7天,应同时采集人员、物品、环境(包括口咽拭子、手机表面、枕头表面、洗手间门把手等)标本;人员采取“单采单检”,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不再实施“双采双检”。

若人员、物品、环境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若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排除隔离人员感染可能后,亦可解除集中隔离。

通知又指,对集中隔离管理及健康监测已满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7天但不足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至3天居家健康监测。

通知要求,各地收到通知后,要立即按要求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规范开展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等风险人员隔离管理,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现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