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大生擅离校园染疫涉罪被开除 律师料或获刑三至七年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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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女学生假期擅离实施封闭管理的校园,兼染疫后瞒报病情,被警方立案侦查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周五(19日),郑州大学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学生因违反法律已被校方自动开除,而对代她做核酸检测的室友的处罚,还要视警方进一步调查结果做决定。
据早前报道,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学院2021级学生王某某,自5月1日起多次擅离校园,不仅让室友代做核酸检测,还在明知与确诊者有重叠轨迹的情况下选择瞒报,最终染疫导致学校近6000人要隔离检疫。
而王某某则因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据《澎湃新闻》引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有内地律师对此表示,王某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但将面临怎样的处罚,还要观察后续事态发展,比如是否存在传染他人的情况、造成多少人被集中隔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