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传媒人称《长津湖》冰雕连烈士“沙雕连” 一审遭判刑7个月

撰文: 蔡苡柔
出版:更新:

“抗美援朝”为主题的电影《长津湖》早前大热,并成为中国影史票房冠军。惟内地传媒人、微博“大V”罗昌平在社交平台将中国志愿军“冰雕连”,称为带有粗口意味的“沙雕连”。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依其“发表侮辱志愿军英烈名誉、荣誉言论”的行为,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5月5日,法院宣布判处罗昌平有期徒刑7个月,并需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罗昌平已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人民币,下同)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

+3

2021年10月6日,罗某平在其三亚住处使用微博帐号,发表被指侮辱“冰雕连”英烈的言论。经网民举报,同年10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罗某平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10月22日,罗昌平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由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2022)年5月5日该案依法公开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传媒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宣判。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到,罗昌平使用微博帐号曾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9篇帖文阅读量累计17613621次、评论量19152条、转发量32015次。其间,微博帐号“罗昌平”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指出,上述文章因微博用户举报,被微博平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于同日10时8分予以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于10月7日6时20分删除该帖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昌平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指出,考量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且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已捐赠至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辩护人请求对罗昌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提请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均予采纳。

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