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被执行死刑2年 最高检透露原本仅一两名检察人员问责

撰文: 苏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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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已过去将近两年,涉及案件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4月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

中国最高检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在发布会上透露,云南问责涉“孙小果案”的检察人员原本仅限于一、两人,是最高检党组“拍板”增加了问责检察人员的数量,最终分别处理了12人。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

近500名警力前后调查了9个月的时间,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在1997年犯下的数宗强奸罪,进行了再审。终审判决,处以孙小果死刑,其母亲孙鹤予和其继父李桥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此前,孙小果一次次逃出法网,都因为一张无形的“关系网”,该案牵扯出了一系列的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有19人因此获刑二年至二十年。

这19人中,除了孙小果继父、孙小果母亲之外,还有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昆明市中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等。

此外,2019年12月5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冯家聪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郑蜀饶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虹被党内警告处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被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2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在云南省检察系统内,被问责的不仅仅是许绍政一人。2021年1月28日上午,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向大会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透露,云南省检察院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孙小果服刑期间检察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展开自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12名检察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