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市民称收到伪冒连花清瘟胶囊 生产厂商:包装换新

撰文: 苏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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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官方推崇的抗新冠病毒中成药连花清瘟深陷舆论旋涡。有上海市民称,收到假的连花清瘟胶囊,此举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内地传媒报道,近日有上海市民反映,浦东新区周浦镇一小区发放的连花清瘟胶囊外包装盒与此前收到的有多处不一致。查询相关商标讯息,发现带有“连花”字样的商标仍处于审查中。据此,不少市民认为发的是“假药”。

对此,石家庄以岭药业官方微博4月20日发布声明回应称,目前市场上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显示了“以岭”和“连花”两个商标。公司因优化产品分类管理,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现统一用“连花”商标,即将原商标的老包装更换为“连花”商标的新包装。公司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4号令)对产品进行标注,并执行药监部门的规定使用条形码和二维码实现对产品的追溯。

上海市民称,连花清瘟胶囊外包装盒与此前收到的有多处不一致。(微博@Mancy珉)

以岭药业称,“连花”商标的新包装上的花型图标仅作为装饰图片。公司使用的“连花”商标于2005年4月11日申请,并于2009年6月27日获得授权,商标注册证号为“4595963号”。

另据上海辟谣平台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获知,商标注册证号“4595963号”对应的是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连花”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9年06月28日至2029年06月27日;市民查询到“商标没申请下来”的状态可能与相关查询网站未及时更新有关。

上海疫情爆发以来,许多市民都遇到了食品等基本物资供应不畅的问题。然而政府部门在配送物资时,时常会搭配中成药连花清瘟,遭民众质疑浪费宝贵的物流运力。

4月13日,万达集团董事王思聪在微博上转发一则影片:“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谁告诉你的?”他在转发时点评称: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后来,王思聪删除了这条评语,但是依然保留了质疑连花清瘟的影片。

4月16日,这篇文章被“丁香医生”公众号在微信、知乎等多个社交网络平台上转发,并且配发点评“我们认为不应该这样”。当天晚些时候,丁香医生更是发布题为“不要吃连花清瘟预防新冠”的长文,短时间内就获得了数十万网民的赞好。

4月19日,王思聪微博页面显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处于禁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