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个人养老金 帐户制度为核心 每人每年缴纳上限1.2万元

撰文: 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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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帐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民币,下同)。

意见提到,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帐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帐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参与资格方面,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管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个人养老金资金帐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此外,个人养老金资金帐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帐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领取的时间则是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资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领取。领取方式可以环比、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帐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

税收部分,将由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内地推动个人养老金,以帐户制度为核心。(Getty Images)

帐户制度为核心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即人们常说的养老金,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其中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近期加速发展。

今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表明自2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时代周刊》报道指出,针对此次国务院出台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指出,个人养老金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既是家庭理财的组成部分,又是用于养老的补充金融产品,具有双重属性。

董登新也提到,随著老龄人口的增多和退休年龄相对较早、劳动人口逐年减少的背景下,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缓,每年地方和中央财政都在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资金,使得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失衡,财政压力日益增大。

他指出,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一方面为国民提供更加充裕的养老准备,另外一方面为资本市场提供了长期资金来源。个人养老金不仅能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机制,而且也将改变家庭的理财观念。从过去的短炒转变为长期投资,对于国家来讲的话,可以为财政减压。

《时代周报》采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则透露,个人养老金的“帐户制”是以个人为发起人,建立一个单独的养老金帐户。

在此制度模式下,杨燕绥建议通过税收减免激励积累,并且由谨慎的投资机构帮助管理账户,实现降低风险,稳健收益的管理;其次,建立与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打通的养老金信息平台,实施监管和处理税务,确保养老金计划安全运营;最后,支持社会组织建立国民养老金教育平台,辅导国民学会管理个人养老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