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市公安局发通告加强社会秩序管理 禁非必需车辆行驶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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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疫情持续严峻,市公安局周三(13日)发布通告称,进一步加强本市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秩序管理。
通告称,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分区分类差异化防疫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通告要求,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疫情防控、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紧急就医等需要的除外。交通管制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上海日前宣布全市实施“三区”管控,通告表示,严禁实施数项行为,包括封控区内人员在封闭管理期间擅自出户,封控区和管控区内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离开居民小区/自然村(单位、场所),或者进行聚集活动,而防范区内人员擅自进入封控区、管控区,或者防范区场所未合理控制人员数量等。
不按照要求入住医院或隔离点,或不按要求出院者,以及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义工等防疫工作人员,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涉疫虚假资讯、伪造证明文件等行为亦属严禁事项。
通告称,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