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衣服利润逾4千元 BALLY因以次充好被北京市监部门罚4.1万元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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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士奢侈品牌BALLY涉嫌以次充好,被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罚款4.1万元(人民币,下同),并没收违法所得4085.5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网站显示,Bally关联公司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罚款原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经查,上述公司2021年5月27日以1590元单价进口75件BALLY女装上衣,税后成本单价为1904.5元。截至同年8月18日,上述公司下设BALLY门店售出1件相关服装,销售额为5990元,其中4085.5元利润即属于违法所得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BALLY并不是首次被处罚,2021年1月,该公司曾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有关部门处罚。

对于此类情况,官媒“人民网”发表评论指,为消费者提供合格产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经营底线。自诩高端奢侈的品牌,理当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这是再浅显不过的商业伦理,也是支撑品牌价值和形象的要素。如果玩高价低质、以次充好的把戏,妄图把消费者当“韭菜”割,终会被自身丑行“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