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新规 国台办:两岸一家亲不会变
大陆官方周三(16日)发布新的对台措施,内容涵盖122项业别的台湾居民可于27个省、市(区域)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直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同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对此表示,这充分体现“两岸一家亲”理念不会变,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政策不会变,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的举措不会变。
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6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自即日起实施。
朱凤莲指,此举为了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而此前有关部门分别于2007年、2011年、2015年出台了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的3份文件,包括开放台湾居民可在中国大陆26个省份申设零售业、餐饮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个行业个体工商户。截至2021年底,登记注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359户,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9926户。
朱凤莲说,此次出台新的政策措施,与之前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开放行业大幅增加,由零售业、餐饮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扩展到122项,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二是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大,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从3月16日开始,相关省、市(区域)除执行3份政策文件外,可在本地全面深化服贸创新试点地区内对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执行新的开放政策。
朱凤莲表示,出台《通知》是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政策的重要举措。这充分体现“两岸一家亲”理念不会变,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政策不会变,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的举措不会变。“欢迎广大台湾同胞把握机遇,来大陆实现自身更大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