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八孩母案|官媒指拐卖是全球问题 网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撰文: 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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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丰县八孩母亲被丈夫用铁链锁脖栓在木屋一事,江苏省调查组2月23日公布调查结果,确定八孩母亲杨某侠的是来自云南的小花梅,被拐卖到江苏。

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也发文抨击拐卖妇女是基本人权的犯罪,在任何现代法治国家,人都不应该是交易、奴役的对象,并称拐卖妇女是“全球性的问题”,建议全国开展拐卖妇女案件清查行动。不过该说法引发网民抨击,指“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针对内地现存的拐卖问题要尽快解决。

江苏省调查组2月23日公布调查结果,证实八孩母亲身分是来自云南的小花梅并提到以涉嫌虐待罪批捕董某民,并批捕两名涉嫌拐卖的疑犯。此外,丰县当局共有17人被问责,丰县县委书记、副书记和县长遭撤职。

《中国妇女报》提到,拐卖妇女是侵犯基本人权的犯罪,强调在任何现代法治国家,人都不应该是交易、奴役物件。文章称拐卖妇女是“全球性问题”,引述2021年11月22日联合国大会上发布的资料,世界上70%的人口贩运被害人是女性,其中50%受到性剥削;在欧盟人口贩运中,近四分之三的被害人是女性,以性剥削为目的的被害人中92%是女性;线上贩卖人口增加到案件总数的30%至50%左右。

“拐卖是全球性问题”于是登上微博热搜,但却被许多网民批评。有网民质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有网民则称“不应该把中国跟资本主义国家比较”,希望媒体集中督促内地拐卖妇女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改善方案。

《中国妇女报》后来则改以“建议全国开展拐卖妇女清查行动”为标题。文章中指出,《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均要求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

文章提到,中国自1979年以来连续出台政策法规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依据内地现行刑法,拐卖妇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集团犯罪首要分子、拐卖三人以上、强奸、强迫卖淫、致人重伤或死亡、卖往境外、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导致重伤或死亡后果的案件,则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对收买被拐卖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收买人的收买行为与强奸、非法拘禁、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等行为数罪并罚,但收买人不阻碍回原居住地的被拐妇女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前“非法买鹦鹉判五年,买妇女才判三年”在内地曾引发广泛讨论。文章指出,刑法对买卖双方所规定的刑罚仍存在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例如与绑架罪相比,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进行绑架仅仅是拐卖的起始行为,拐卖妇女不但以牟利为目的,且常常是结伙、多次、流窜作案,更有强迫卖淫、强迫生育、强迫劳动、强奸等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显著重于绑架,处罚上却不见得更重。(延伸阅读:非法买鹦鹉判5年买妇女才判3年?八孩母案网民要求对买卖方处极刑

文章建议,要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等各层面严格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更要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贯彻罪刑相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文章强调,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保障男女性别比逐渐实现平衡,减少收买妇女为妻或者作为生育工具的非法需求。

文章也建议,充分运用DNA、GPS、人脸识别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强打拐执法力度。建议在全国开展拐卖妇女案件清查专项行动,完善对被拐妇女的救助安置机制,打击拐卖妇女上下游全犯罪链,推动清查行动常态化。目前八孩母亲所在的徐州已经展开排查专项工作,要调查市内是否仍有妇女儿童被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