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行李箱藏尸案”一审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当庭服从判决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去年9月,江西吉安发生一宗“行李箱藏尸案”,引起广泛关注。周五(1月28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谢磊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谢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经审理查明,案发于2021年9月6日,谢磊向死者方某某借款1万元(人民币,下同)用于赌博,并约定于当日还款,惟谢磊输近6万元,无力偿还以及挪用公司款项,又得知方某某有逾10万元存款,故产生将方某某杀害的想法。
谢磊于同日携带折叠刀到方某某的房间,确认方某某不同意其暂缓还款的要求后,持刀将方某某杀害。其后,谢磊欲取走方某某关联在支付宝上的银行卡存款,未果。为毁尸灭迹,谢磊购买了一个黑色行李箱,将方某某尸体藏于行李箱内。
+2
翌日,谢磊使用方某某的支付宝向的士司机兑换了9800元现金,其中100元作为车费及手续费。清理犯罪现场后,谢磊携带藏有方某某尸体的行李箱欲搭乘的士前往吉安县抛尸,惟的士司机发现异常,于是谢磊弃箱逃跑,逃跑过程中还盗窃电动车一辆。最终,谢磊被警方拘捕归案。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户杀害方某某,并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实施抢劫犯罪后,在逃跑过程中又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谢磊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且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人身危险性极大,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