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疫情|员工被隔离是否照常出粮? 广东:带薪隔离合法合规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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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的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反弹,截至周二(11日)24时,当地已累计报告12宗本土个案。相关个案的居住地、工作地等已实施管控措施,密切接触者及重点人员亦正在排查中。
那么,鉴于疫情来势汹汹,若有公司员工被隔离还会否如常“出粮”这一问题亦备受关注。据了解,广东省曾出台政策规定,“带薪隔离”合法合规。

截至周二(11日)24时,深圳已累计报告12宗本土个案。(深圳新闻网)

据“深圳新闻网”消息,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早前印发的《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0)第5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但是,若有发生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等情况发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将不予支持。

截至周二(11日)24时,深圳已累计报告12宗本土个案。(深圳新闻网)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治疗期间或者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请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上述规定第16条要求,劳动者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予支持;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请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但如果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