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疫情|孕妇流产事件医院未提补偿 市卫健委主任遭警告处分

撰文: 林瑾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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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有孕妇因腹痛到西安高新医院求诊,却因核酸问题被拒入院,她在医院门外等候2小时大出血后流产。
昨日(5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调查,认定该事件为一宗责任事故。
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西安市卫健委主任刘顺智被警告处分;西安高新医院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新京报》报道,西安高新医院医患办人员称,因疫情医院办公区与住院部独立管控,医患办人员暂时无法与孕妇及家属见面;等疫情结束,孕妇家属可以带病历到医患办主张诉求。

医患办人员称,若事件是医院责任,医院“该赔的赔,该道歉的道歉”。然而,孕妇透过其亲属表示,目前自己仍然就医,院方暂未提补偿。

西安市卫健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此外,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的处理结果,网友纷纷评论称,“真够无语,孩子都没了才有动作,还有多少没有处理,真要到出了事才反应吗?寒心。”“是不是不曝光就不会有结果?疫情来之前没有演练过应急方案吗?设置应急通道很难吗,人家8个月的孩子说没就没了。”“一条人命没了,才换来的处罚!”“我觉得不只是医院的问题,主责还是当地上级部门,它们要求医院这么做的。”

昨日,西安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宣布,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需要紧急就医的人员,安排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闭环接回。其他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行前往全市正常开诊的医院就诊,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