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疫情|否认全市已“戒严” 公安局:实行最严格社会面管控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陕西西安周一(27日)新增175宗新冠肺炎本土确诊,创下本轮疫情新高。当地再升级防疫措施,要求市民除参加核酸检测外不得出户,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最高将获10日行拘及50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

西安雁塔区街边店舖均歇业,路上基本没有行人。(澎湃新闻)

据了解,西安市公安局27日发布通告指,自12月27日0时起,西安进一步提升防控等级,实行最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市民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坚持不出户、不聚集。

通告指出,市民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配合防疫、公安人员,落实入户采样、集中隔离、应急管控、现场管制等措施,如拒不配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通告强调,向流调工作人员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拒绝、阻碍调查工作,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扰乱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且拒不服从防疫、公安人员现场指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12月25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考生在西安市的西安医学院考点接受测温入场。(中新社)

通告表明,各大专院校、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物流寄递场所等单位,未按通告要求履行主体责任,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对其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哄擡物价、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又要求,在社会面管控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得采取锁闭单元门等简单方式进行管控。

此外,针对网传消息指,“西安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对全市各大街道进行戒严,警务人员在全市各大街道对外出流窜人员进行严查、拘捕,并对拘捕人员个人及单位进行重罚,同时对本单位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承担刑事责任!!!居家人员禁止随意进出小区及私自外出流窜。如有外出流窜人员,一旦被警务人员拘捕,单位立即开除处理,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第二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望周知!!!”西安市网络中心通报称,经证实,上述信息为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