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新政促海洋经济发展 最高资助1000万支持开发新产品和服务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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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推进深圳涉海科技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若干措施》提出,以最高资助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等一系列举措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服务。

《若干措施》提出十大举措,即支持产业高端资源集聚、支持海洋企业发展壮大、推动陆海优势产业融合、降低新产品试验成本、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对国家和省级海洋项目给予奖励、保障新兴产业项目用海、制定海洋领域地方标准、深化海洋领域职称评审改革、保障资金和完善流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措施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海企业在深圳设立研发机构和投资产业项目,支持知名海洋科研机构、高校等在深圳设立研究院或分支机搆,发挥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引领和支撑作用,并落实相应奖励或支持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深圳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应用在海洋领域或将海洋科技成果应用于非海洋领域,采取综合评定方式,按照产品采购或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若干措施》又提出,对国家和省级海洋项目给予奖励。拟按照自筹资金的50%予以事后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国家资助资金、广东省资助资金和市级财政奖励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