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官方规定“直播带货”职业标准 网络主播需中学毕业分五等级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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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意味著靠“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们,今后将受到多项职业标准的制约。
2020年,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信息,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带货主播成为了内地正式工种之一。
今次发布的“标准”则是对上述工种设置的职业标准。“标准”指,互联网营销师是指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互联网营销师要求中学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标准”又指,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其中,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
“标准”规定,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包括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