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5万港澳居民在广州参加养老保险 享同等“市民待遇”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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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周三(10日)报道,截至今年10月底,有15568名港澳居民在广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环比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报道指,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广州市持续推动营商环境4.0改革为契机,今年来积极参与“湾区社保服务通”建设,推动穗港澳社保经办规则衔接,实施同等政策标准,支持港澳居民在广州灵活就业,保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延缴趸缴等方面,享受社会保险同等“市民待遇”。

截至10月底,在广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环比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港澳居民有15568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有8500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8542人,领取养老待遇的有5852人。

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个人应当缴纳费用的年缴费标准共设有7个档次,依次是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并可以同比、按季度或环比缴纳。

广州的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每月237元。(视觉中国)

只要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环比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一部分是由政府出资发放的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每月237元,缴费超过15年,每超1年,每月基础养老金再加发6元;另外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确定,以退休年龄65岁为例,计发月数就是101个月。退休年龄愈迟,计发月数就会愈少。

报道又提到,广州市社保中心近年全面推进社保业务下放街镇,将67项区(县)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业务下沉范围,参保的港澳居民可就近在174个街镇及南沙村居任一网点,办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高频社保业务。与此同时,“广东人社”APP已上线15个社保服务事项,对接“穗好办”APP服务事项12个,实现港澳各类业务查询打印及受理经办100%全网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