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欧盟英国等32个国家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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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指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27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的货物,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该些国家亦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
据了解,目前仍保留给予中国“普惠制”的国家,只剩下挪威、纽西兰及澳大利亚。
海关总署在“政策解读”文章中介绍,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非歧视、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自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其中大多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例如有欧盟成员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
海关总署指出,随著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中国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为此,欧盟等多个普惠制给惠国,在近几年陆续宣布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是故中国出口商品已经不能凭借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
海关总署并称,普惠制不是永恒,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发达国家必然会取消对其普惠制安排,“我国从多国普惠制‘毕业’,也证明了我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毕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意味著一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