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一词涉歧视?深圳人社局:引导媒体改称“来深建设者”
日前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的建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月17日答复称,“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
对此,《中国青年报》提到,“农民工”,会联想到从事脏、累、危险工作且待遇低下的农村劳动者助长了针对特定群体的身份歧视,但也有许多内地网民认为,该词语本身是中性的。
此前媒体报导,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作协副主席吕雷于2007年两会召开前夕曾建议,取消“农民工”这个称谓,把他们统一称为工人。吕雷提到,中国有2亿多农民工,其中大多是青壮年,有很多可造之材,“如作家队伍里就有很多有想法、有才气的农民工”。
吕雷希望关注农民工中的特殊人才,给他们一个发展自我的特殊渠道,也提到希望让业者有尊严,并出台政策,提高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就业者政府主导评分积分体系权重。
对此,9月17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关于第20210698号建议的答复函》提到,经核查,目前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媒体在报导中对“农民工”群体仍然使用“农民工”表述。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采纳了“农民工”表述。
答复函指出,“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中央主要媒体报导,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并指导督促本地媒体加大对来深建设者宣传力度。”
《中国青年报》则评论,提起“农民工”,城市居民常常联想到文化程度较低、从事脏、累、危险工作且待遇低下的农村劳动者。这些刻板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针对特定群体的身份歧视。但他们遭受歧视的根本原因,是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误解,而非“农民工”这个名字。单纯不使用“农民工”的表述,恐怕很难起到良好的纠偏效果。
文中也提到,早在2018年,就有人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当时,人社部答复称,目前很难找出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还不宜取消“农民工”这一称谓。
《中国青年报》亦引述“农民工”出身的育儿嫂兼“业余作家”范雨素的说法,她曾表示:“当我们听到农民工和艺术家这两个词的时候,听到农民工时感觉到不再是耻辱的或者贬义的,听到艺术家也不觉得这个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职业这些词都是中性词,因为我们终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是一个平等的关系。如果能推动这些,就是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