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双减|内地加强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管理 资质条件须符五项要求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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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期推出“教育双减”政策,重拳监管下校外培训行业遭受重创。
教育部及人社部周二(14日)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
据介绍,《管理办法》主要从招用条件、招用程序、从业禁止、行为“红线”、监督检查、处罚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坚持用人标准,规范招用程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培训服务质量”。
综合内地传媒报道,《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共有五项要求,包括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举止文明,关心爱护学生;教学、教研人员还应为人师表,仁爱敬业,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此外,《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以及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管理办法》表明是从业禁止,机构不得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