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恶性竞争招募无证司机 滴滴出行等11间网约车平台被约谈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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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9月1日),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内地11间网约车平台公司联合约谈。
约谈指出,部分平台公司通过多种营销手段,恶性竞争,并招募或诱导未取得许可的司机和车辆“带车加盟”,开展非法营运,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安全稳定,损害司乘人员合法权益,要求各平台公司要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不合规行为。

滴滴出行等11间网约车平台被约谈。图为滴滴自动驾驶服务。(中新社)

本次被约谈的网约车公司,包括滴滴出行、曹操出行、首汽约车、T3出行、美团出行、高德、嘀嗒出行、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阳光出行、万顺叫车等11间公司。

约谈提出5项要求。首先是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各平台公司要严格落实平台、车辆和司机“三项许可”,做到“平台持证经营,车辆持证载客,司机持证上岗”,并要立即停止招募不合规车辆和司机。在司机新注册时,对于无法提供许可证件的不予注册;要加快清退平台既有的不合规车辆和司机,要求符合条件的司机和车辆尽快申请办理网约车相应许可。

其次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各平台公司要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尊重市场规则,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利用资本恶性竞争、无序扩张,不得排除和限制竞争,不得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特别是不能以虚假宣传诱导司机加入,更不能把经营风险转嫁给司机;要聚焦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水平。

再者是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各平台公司要科学制定平台派单规则,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要规范定价行为,降低抽成比例,主动向社会公布计价规则、抽成比例等。同时,各平台公司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经营行为要全面排查和整改;要畅通司机表达诉求渠道,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蔓延;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强化司机背景核查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最后是保障用户信息和数据安全。各平台公司要严格落实用户信息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未征得用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各平台公司在用户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处理等环节,要依法建立相关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约谈强调,各平台公司要排查自身问题,立即整改。要加快推进合规化,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目标和工作举措,特别是要提出到今年年底前,车辆、司机合规化工作的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