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钱枫涉迷奸 举报女子:冀他受法律惩罚,经受一些我的痛苦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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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周二),内地一名女网友“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发文声称她于2019年遭到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下药迷奸,但其在上海报警后却未立案,该女网友于同日更公开部分闭路电视影片。
该女网友同日接受陆媒《封面新闻》采访时指,“我不需要他(钱枫)的赔偿,就是希望他能够得到法律上应有的惩罚”,又指她从没收过钱枫在微信多次转帐给她的红包。

女网友表示,她还未报警,“我害怕,因为我两年前去报警都没有用,我现在不知道往哪里报”,但她已经找了律师,准备控告钱枫。

女网友又表示,这两年她并没有跟钱枫有过任何联系,曝光此事后也没接到钱枫方面的回应,包括爆料文中截图显示的钱枫多次转帐给她的红包,她也从没收过。女网友称:“他没有说过赔偿,我也不需要他的赔偿,就是希望他能够得到法律上应有的惩罚。也让他经受一些我的痛苦,因为我真的太痛苦了。”

患严重抑郁需服大量药物入睡

女网友又表示,两年来她从不敢跟家人、朋友透露此事,“这件事我本不想再提,我总以为自己忘记了这个事情,可是根本就过不去,只要看到‘强奸’这两个字,甚至相关字眼,我就整个人很难过、痛苦,然后崩溃大哭”。这也让她患有严重的抑郁,“每天都要靠吃大量的药物才能睡觉”。

她又表示,两年前她没有曝光此事,就是害怕被网暴,而选择在这个时候站出来,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来她没有从事之前的工作,二来不久前“都美竹举报吴亦凡”、“阿里女员工猥亵案”引发关注,她认为通过媒体的曝光和司法的介入能够为自己赢得公平和公正。

针对此事,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从现有证据来看,如果这些证据属实,并且相对方确实是被指控人,那么被指控人应该已经涉嫌强奸犯罪,因为以灌酒的方式让受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属于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压制,胁迫和威胁。”

林小明又指,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坐实触犯了强奸罪,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那么可能属于情节恶劣,可以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据早前报道,网友“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于微博发文讲述称,她是一个90后的南方女孩,2018年她受邀参加了湖南电视台《天天向上》节目组的录制工作。节目录制完的当天晚上,她收到了节目组工作人员的信息,之后加上了主持人钱枫的微信。

疑酒中被下药 衣服遭撕烂

该网友称,钱枫其后多次邀约她出来吃饭。直至2019年2月14日,钱枫和几个朋友和该网友一起在上海一家小酒馆吃晚饭,当晚钱枫劝她喝了许多果酒。该网友声称,晚饭后她头特别晕和难受,意识模糊,她强烈怀疑酒中可能被下药。

该网友描述,吃完饭后钱枫提议去KTV,然后她就意识不清,直至她第二天醒过来,发现自己一丝不挂的躺在了一个陌生的床上,钱枫同样一丝不挂地躺在她身边,钱枫还表示他用了安全套。她离开时甚至发现连“衣服也被撕烂了”。

事发后,该网友打给当晚的网约车司机,司机称钱枫在车上手脚不干净,钱枫还硬拖著她下了车。她又调取闭路电视影片,发现当晚她已经神智完全不清醒,都是钱枫强行拖著她走的,几乎是把她拖入房间。

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强奸被指控强奸。(网易娱乐)

该网友又声称,其后钱枫通过转帐、哄骗等手段想压下这件事,但她选择了报警,警方带她验伤后,结论是下体撕裂伤,其后她还做了笔录,但至今仍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