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一小步|建筑物公共区域禁充电动车 违例最高面临一万元罚款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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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电动车爆炸、起火事故频生,往往造成多人受伤。今年5月,四川成都某小区有电动单车在升降机内起火,一名年仅5个月大的女婴被烧伤,公众高度关注事态发展。
为解决问题,应急管理部印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本月1日起严禁民众在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位置,停放电动单车或充电,违例者最高罚款一万元(人民币,下同)。

商舖门外,有人从店内拉线充电电动车。(新快报)

《南方都市报》报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定,在高层民用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米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单车或者为电动单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的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除了上述规定,将于9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亦明定不可在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广州不少社区已划定电动车停车区域,并陆续加装公共充电桩,但因社区布局等客观因素限制,相关设施尚无法满足周边住户的需求。

报道指,天河区多个小区已陆续加装公共充电站,其中陶然庭苑设有20个付费充电插座供住户使用,但现场停放的电动单车已远超20辆。富安花园亦设有电动车充电站,但小区的保安坦承,目前的充电插座尚未能满足住户需求,目前规定充电站仅允许小区业主使用;同时,为避免彻夜充电发生意外,充电站供电时间为早上8时至晚上8时,且车辆充电时长不可超过6小时。

为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题,避免宿舍充电引发火灾,由今年3月起,华南农业大学专门引入智能充电设备运营服务商,在学生宿舍区均设置固定的充电桩。据介绍,目前首批智能充电设备约300部,每部有10个充电插口,已于3月底启用;智能公共充电设施服务首付主要在学生宿舍区的设置,第二期将补充宿舍区、教学区、办公区等充电设备,最终建成不少于5000个充电口的校园公共充电设施。

惟该校学生透露,大部分充电桩位处露天的环境,受曝晒、下雨等环境因素影响大,而且有电池被偷的顾虑,因此真正使用的充电桩并不多,“感觉学校初衷是好的,但利用率不高。一台车最贵的就是电池,而且出现过电动车电池被偷的情况。如果放在户外的共享充电桩充电,感觉被偷的风险比较大,因此不少同学还是会选择偷偷带回宿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