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涉强奸 官媒: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 曾是励志广州篮球少年

撰文: 外部来稿(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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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星吴亦凡, 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以后,北京人民日报和中央政法委分别在微博就事件发声,称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拥有加拿大籍的吴,生于广州,曾带领广州中学篮球队伍于《少年NBA中国初中篮球联赛》中获得华南地区冠军。

北京警方昨晚透过官方微博公布, 30岁加拿大籍男子的吴某凡, 涉嫌强奸罪, 目前已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会进一步展开侦办工作.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官方微博, 被刑事拘留的是吴亦凡。

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迅速转载了该通报并开名被刑拘的是明星“吴亦凡”,还点评道: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微博转载吴亦凡被刑拘消息,加以点评称:法律面前没有顶流: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人民日报微博截图)

早前19岁内地女子都美竹在网上帖文, 指吴亦凡涉嫌设局诱骗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后,警方行动前,娱乐界已迅速行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的青年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劣迹艺人风险控制的通知》。各大商业品牌也纷纷与吴割席解除代言。

曾是备受励志广州篮球少年

吴亦凡,1990年11月6日出生于中国广州,父亲为湖北石首人,母亲为江苏南京人,幼年于甘肃省白银市由外祖父母抚养,5岁时回到广州上小学。10岁父母离异后,随母移民加拿大温哥华,15岁再次回到广州生活,于广州市第七中学就读并任校内篮球队队长,校队曾获2005年《少年NBA中国初中篮球联赛》华南地区冠军,得奖名单上他当时名为“李嘉恒”。他17岁再回到加拿大读中学并随母亲姓改名“吴亦凡”。18岁时参加韩国SM娱乐在加拿大举办的选秀活动,成为旗下练习生前往韩国受训。2012年在韩国出道成为男团EXO-M队长, 2014年解约单飞回国内发展。

官方新华网新华娱乐频道当年关于他的一篇文章《EXO-M队长吴亦凡 广州篮球少年的励志成长路》,目前已经被从新华网上删除。

新华娱乐《EXO-M队长吴亦凡 广州篮球少年的励志成长路》一文目前已经被从网上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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