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雨|舆论质疑“海绵城市”效果 专家释疑:别夸大其作用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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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近日遭遇强降雨天气造成多人死伤及数百万人受灾,水患更波及郑州地铁车厢,险象环生。随着灾情进展,网络上也愈来愈多针对郑州“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其自身效果的质疑,对此有学者解释,像郑州这么大的洪水,海绵城市是应对不了的,“就像一小块海绵,你倒一碗水它可以吸进去,但如果你一次倒一桶水,它就吸收不了”。

据郑州市政府官网介绍,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016年起,郑州被纳入为河南海绵城市试行城市,2018年1月,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规划总目标是将郑州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至于规划建设内容,则包括主城区规划涝水行泄通道191条;主城区规划雨水调蓄池73座;新建雨水管网2576公里;主城区提标改造15座泵站,规划新建64座泵站,以及对56处易涝点建设调蓄池、修建雨水管等。

不过随着郑州遭遇罕见强降雨且灾情严重,海绵城市的规划和效果本身备受质疑。对此,中科院院士、武汉大学水安全研究院院长夏军表示,海绵城市建设可在其分散型和集中式结合的蓄水与排水能力内减缓超标准洪涝灾害,却不能消除超标准的特大自然灾害的损失,而郑州特大暴雨是全球变化背景下,超标准特大暴雨的自然灾害,非海绵城市建设可完全防御的。

郑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左其亭亦指出,将郑州的洪灾归因于海绵城市建设问题是一种误解,海绵城市要在一定条件下才发挥一定作用。他续介绍,城市道路、建筑、空地在海绵城市建设前多为硬化地面,降雨后雨水会留在地面洼处或顺管道排走,对内陆或北方缺水城市而言降低了雨水资源的利用,而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后,部分水就可以渗到地下,路面积水减少同时也留住部分雨水资源,然而海绵城市建设根本不会有如此高的应对洪水标准,因此不能夸大其作用,“几年一遇这种等级是可以应对的,超过这个标准,它就没办法了”。

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委员胡刚则表示,海绵城市只能对中雨或小雨发挥作用,如果遇到特大暴雨则需采取另外措施,如建设地下深隧,暴雨时储水,晴天时抽水到江河湖泊。针对城市内涝越来越频繁,他续指有两个因素,一是全球气候变暖、气温上升,二是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中心地区多数是硬面路地,不利于水的循环,因此他建议要多建绿地、人工湖泊,除可调节气温亦也有助排涝。他又指应对特大暴雨应该综合考虑,需要制定适合的应对措施,如建设地下储排水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