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疫情|人社局:员工拒做检测 企业可拒绝其上班无需付工资
撰文: 朱加樟
出版:更新:
深圳18日新增2宗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引起关注。深圳市人社局20日公布有关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规定,其中包括如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用人单位可拒绝其上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期间工资。
人社局指,劳动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此外,人社局又指,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