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争取2025年城乡发展差距缩小
据新华社周四(10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深圳设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十四五规划2035远景目标》亦提出,到2035年,上海浦东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意见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中国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意见认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意见表明,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美丽浙江建设取得新成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意见指出,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意见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要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要完善再分配制度,支持浙江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要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意见表明,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要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推动实现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同规同网;要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要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社保事项便捷“一网通办”;要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强化陆海统筹,升级山海协作工程,挖掘海域和山区两翼的潜力优势,支持一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和实力,带动山区群众增收致富。
意见指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厚植勤劳致富、共同富裕的文化氛围;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革命文化,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水平。
意见认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要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支持浙江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深化“无废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意见又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要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强化数字赋能,探索智慧治理新平台、新机制、新模式,全面推行“掌上办事”、“掌上办公”;要全面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普法力度,构建全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各领域各方面的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体制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