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马拉松|中纪委强调必须彻查 律师:组织方或涉多项犯罪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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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周日(23日)就“甘肃山地马拉松事故21人遇难”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事件具体原因和相关责任必须彻查,给遇难者和公众一个交代。同时,就此失去的21条鲜活生命,也必须引起方方面面足够的警示。
知名律师、北京理工大学徐昕教授表示,虽然有人认为悲剧应归咎于极端天气,但主办方承办方有重大责任,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中纪委文章指出,一些赛事往往只盯著经济效益,不愿意在服务和安全上多投入。有的承办企业根本不具备组织高风险体育赛事的资格和能力,只重视设置高额奖金等奖项吸引选手参赛,急功近利。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指导与监督上不想管或不会管,有的甚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另外,据《红星新闻》报道,知名律师、北京理工大学徐昕教授表示,虽然有人认为(悲剧)应归咎于极端天气,但主办方承办方有重大责任,开赛时便已明显低温,没有要求参赛者带强制装备;比赛过程中有冰雹大风,没有及时反应,而且最艰难的8公里距离中没有工作人员驻守。组织这类赛事不可掉以轻心。
徐昕认为,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方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承办方安全方案不合理或没有取得审批,可能构成行政违法或甚至涉嫌犯罪,即可能涉嫌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场所管理方,也可能同样构成行政违法或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主办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可能构成行政违法或相关犯罪”,徐昕分析,“主办方、承办方及赛事运营公司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有协议约定,依协议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