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化 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发布28项政策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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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网站4月26日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20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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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方面共13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口食糖不纳入关税配额总量管理,下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限,支持开展有关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等。

服务贸易方面共15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不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探索取消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表示,制定出台《通知》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细化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部署要求,推进贸易自由便利政策制度的系统集成创新;二是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回应市场主体实际诉求;三是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实现2025年前分阶段发展目标。

唐文弘又指,《通知》对于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提出有针对性的放宽限制安排,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促进释放发展潜力。此外,《通知》围绕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出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