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发布网络直播营销新规 年龄限制须满16岁有8条行为红线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宣布由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需年满十六周岁的年龄限制,还提出了8条行为红线,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
《办法》的施行是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指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进行基于身份证件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依法依规向税务机关报送身份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办法》表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直播营销中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办法》要求,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同时,《办法》还规定直播人员的8条行为红线,包括不得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相关条例;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不得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不得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办法》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