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 获不起诉后申请国家赔偿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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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因“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后获不起诉,申请33万国家赔偿5月29日下午,河南省濮阳县40岁男子尹某在律师陪同下,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33万元人民币的国家赔偿,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此前,尹某因涉嫌“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后因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报道指,尹某是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程度。2023年8月18日,尹某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31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认定,尹某与妻子武某因感情不和分居,武某提出离婚。2023年7月26日,尹某在濮阳县龙城国际东区家中涉嫌对武某实施强奸。案件于2023年10月移送检察院起诉,11月提起公诉,但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于2024年7月1日撤回起诉。最终,濮阳县检察院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尹某于2024年5月28日取保候审,同年5月29日从看守所释放。

尹某表示:“我被关押了285天,不能白白受这冤屈。时隔一年,我正式申请国家赔偿。”据悉,尹某与武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次年结婚,育有三名子女。夫妻俩虽常有矛盾,但婚姻维持至2023年。武某曾于2023年3月向濮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尹某长期家暴,包括怀孕期间殴打及故意撞击其车辆等行为。尹某则否认家暴,称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法院一审及二审均判决不准离婚。

2023年7月18日,武某报案称尹某在家中对其实施“婚内强奸”。武某表示,事发时她不知尹某在房内,称其拍摄了自己的裸照并有暴力行为。尹某姐姐则称,尹某当天仅是去县城家中看孩子,否认强奸指控。一段影片显示,尹某与武某在床上发生争执,武某要求其放手。

尹某透露,2023年4月,他在看守所内与武某达成离婚协议,县城房产归武某,9岁长女由武某抚养,7岁儿子和3岁幼女由尹某抚养。出狱后,双方再无联系。对于武某的家暴指控,尹某坚称自己无家暴行为,认为武某多次报警是为了阻止他回家。陆媒尝试联系武某核实情况,但其电话未能接通。

据尹某表示,武某未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尹某认为,285天的羁押对其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坚持要求国家赔偿33万元,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目前,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已接收其赔偿申请,案件进展有待进一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