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国家体育总局原局长苟仲文被提起公诉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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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茍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茍仲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茍仲文生于1957年6月,早期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工作,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等职。2008年,茍仲文调任北京市副市长,任该职5年后,于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4月,茍仲文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半年后调任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7月29日消息,茍仲文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后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5月30日消息,茍仲文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