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国安举报之名搞私仇、陷同僚卖国 国安部揭发祭重罚撤职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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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今(18)日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国安重磅案例”,披露一宗以“举报”为名、实为报复陷害同事的案件。涉案人员严某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同事张某,最终遭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职降级并调离原岗位的处分。

根据国安部制作影片内容显示,事件发生于2023年12月,当时12339国家安全举报平台收到一则内容详尽的线索,举报人自称是某境外咨询公司员工,指控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张某违规接受境外有偿咨询并提供情报。该举报不仅详列张某个人信息与经历,还描述其与中间人联系、收受间谍经费进行所谓“钱情交易”的细节。

由于涉案机构早已被纳入国家安全机关视线,且举报对象为省直机关涉密人员,该线索迅速引起重视。初步调查确实发现张某为涉密职务人员,个人经历与线索部分吻合。然而,随著调查深入,办案人员发现张某与该境外咨询机构并无任何接触,更无收受不明资金等行为,最终排除了其涉嫌间谍的可能。

进一步追查后发现,举报人严某实为与张某同单位工作的职员,并非其自称的境外咨询公司员工。因私人恩怨怀恨在心,严某借由偶然看到的一起泄密案例,萌生移花接木陷害同事的想法,遂编造出该虚假举报。

国安部指出,严某的行为属于“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根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凡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依法予以处理;若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纪检监察机关对严某作出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职降级并调离原岗位的处分。国安部提醒,“诬告陷害,害人害己,严某以身试法,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