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倡提高养老金 今年起已有10余地宣布上调

撰文: 朱加樟
出版:更新:

今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据陆媒《中新经纬》梳理发现,自2021年起已有10余地宣布上调养老金。

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三个层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中新社)

2021年以来,已有甘肃、山东、江苏、长沙、厦门、宜兴、福州、泰安、连云港、淳安等10余地上调城乡居民养老金。例如江苏明确,2021年城乡居民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173元,各地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位。调整后,江苏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出80元。

山东出台相关政策提出,2021年山东省将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再增长5%,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

此外,山西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缴费档次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个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中新社)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目前,中国养老金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包括个人储蓄和商业保险等。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资深专家梁庆凯认为,与国外保险、基金、信托等多元化养老产品相比,中国个人养老产品结构过於单一。当前中国试点仅有保险纳入税优范围,税延型养老保险是当前中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唯一形式。

梁庆凯建议,要进一步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建议以帐户制为核心,强调享受税优政策的主体是帐户持有人,而不再是产品,打破养老金产品壁垒,推动个人养老金产品多元化发展;研究提高税收优惠力度,降低领取环节的税率、下调税优门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则在提案中建议,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以降低领取阶段的税负为核心,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税收优惠,吸引更多个人参与;对机构通过差异化的增值税减免措施,降低机构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的税负水平。

(《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