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遭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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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在周五(29日)傍晚发声明,指已接获债权人因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海南省高院申请破产重整。
海航集团表示,将会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并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据介绍,海航集团一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整间公司将会获得破产保护,确保其能够维持持续经营,以维护全体债权人、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根据破产法规定,海航集团会立即停止支付历史欠款债权,即不能再个别清偿债务,否则就是违反同债同权、公平清偿的原则,未经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海航集团亦不能再处置资产。
与此同时,将会有管理人接管海航集团,以监管债务人的资金、财产等安全,但实际的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等仍然是要海航集团落实,管理人重在监督。
值得一提是,海航集团早在去年9月时,就因涉及合同纠纷欠款约72万元(人民币.下同),并且未在限期内履行给付义务,被陕西西安碑林法院作出两份限制消费令,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峰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