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海警法授权可向外国船只动武 日媒:钓鱼岛行动或更尖锐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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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会议周五(22日)在北京闭幕,并审议通过“海警法”,授权海警于中国管辖的海域可运用武力处理外国船只,将在2月1日起生效。
有日媒分析,未来中方在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海域的行动将变得更为尖锐。日本外相茂木敏充亦强调,已向中方传达了对新法的忧虑及关注。
“海警法”明订了中国海警的执法范围,包括中国内海、领海、毗连区、经济海域、大陆礁层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新法下,外国船舶若在中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不服从停船指令或拒绝登船检查,海警在警告无效后可以个人手持枪械、舰载机枪甚至飞机搭载的武器等来处理。
据日本共同社分析,新法代表中方为突显“管辖权”,可能在钓鱼岛海域检查日本渔船或驱逐海保巡逻船,使行动更为尖锐,加上中国海警可使用飞机搭载的武器,届时钓鱼岛上空也可能激烈对立。
报道同时引述日本外务省官员表示,日本正考虑与新上任的美国拜登政府加强合作,并让他们理解当今安保环境比奥巴马时期更严峻。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