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金额涉逾7701万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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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内地富商王健林独生子王思聪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本月11日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执行标的超过7701万元(人民币.下同)。

信息显示,该案案号(2021)沪74执26号,还包含其他三位被执行人,分别是代琳、刘亮、刘书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王思聪被法院强制执行。(网上图片)

今次已非王思聪首次遭列为被执行人,前年10月18日,他担任董事长并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同年11月起,他陆续收到多条限制消费令,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列为被执行人,同时旗下公司股权,财产亦被法院冻结,惟在随后陆续被解冻。

值得留意的是,王健林、王思聪父子齐上阵,上周四(14日)成立了万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法定代表人及最终受益人为王健林,王思聪为董事,公司经营范围则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财务咨询等。而该公司的全资控股者是由王健林持股98%、王思聪持股2%的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

(综合报道)